日期:2025-11-28 15:39:05

2025年前三季度,我省大数据产业运行总体态势良好,大数据业务收入继续攀升、利润总额持续快速增长;大数据服务产品收入增速突出,大数据在支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方面能力持续增强。
一、总体运行情况
大数据业务收入继续攀升。前三季度,全省监测范围内大数据企业959家,实现大数据业务收入2351.7亿元,同比增长30.1%。营业收入达3159.3亿元,同比增长16.6%。
利润总额持续快速增长。全省大数据企业实现利润总额337.2亿元,同比增长20.7%,增速较去年增长近3个百分点。
二、分领域运行情况
大数据技术产品收入增速较快。前三季度,大数据技术产品收入达到1208.8亿元,同比增长29.3%,占全省大数据业务收入的比重达到51.4%。
大数据服务产品收入增速突出。大数据服务产品收入达到1142.9亿元,同比增长30.9%,占全省大数据业务收入的比重达到48.6%。
数据治理企业大数据收入达1655.6亿元,占全省大数据业务收入的比重达70.4%;数据要素企业大数据收入达371.6亿元,占全省大数据业务收入的比重达15.8%;数据安全企业业务收入达324.5亿元,占全省大数据业务收入的比重达13.8%。
大数据与各产业融合能力不断加强。全省服务第一产业(农业)、第二产业(工业)、第三产业(服务业)的大数据企业占比分别为11.2%、41.7%、47.1%,分别实现业务收入251.6亿元,961.8亿元、1138.3亿元,同比增长分别为27.2%、24.7%、35.6%。大数据在支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方面能力持续提高。
三、产业活跃情况
产业总体活跃度呈现稳步上升态势。前三季度,全省大数据产业活跃度指数为82.3%,整体处于较活跃水平,大数据产业发展保持平稳发展。各区域产业活跃度稳定输出。济南、青岛活跃度指数分别为84.3%、83.7%,两市发展均稳定全省领先地位;其次是烟台、临沂、潍坊、济宁等地,活跃度指数均高于70%,处于一般活跃水平;其余地区活跃度指数均在60%以上,处于欠活跃水平。
[活跃度测评根据原工商总局企业活跃度分析指标体系和算法模型进行优化构建;活跃度评价测算对象不包含分支机构、分公司、非公司的企业,主要从企业规模、经营状态、创新水平、发展潜力等方面进行测评。共分为:不活跃、欠活跃、一般活跃、比较活跃和非常活跃5个等级配资查查,其中,0% (含) -60%(不含) 区间为不活跃、60%(含)-70%(不含)为欠活跃、70%(含)-80%(不含)区间为般活跃、80%(含)-90% (不含)以上为比较活跃,90% (含)以上为非常活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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